核心结论:通常需要先区分“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能力”与“通过API等方式调用已备案模型形成应用或功能”;前者与后者可能分别对应备案或登记路径,最终以属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为什么需要关注这项工作
解释自研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调用已备案模型的应用登记及产品公示之间的关系,帮助企业选择正确路径。 企业应以实际业务、当前有效规则和属地主管部门要求为准,避免仅凭产品名称或模板作出结论。
关键要点
- 自研或实质提供模型服务能力的主体,应重点评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要求。
- 直接调用已备案模型能力形成面向公众的应用或功能,实践中由地方网信部门开展登记。
- 已上线应用或功能还应在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公示所使用服务情况,注明模型名称、备案号或上线编号。
建议执行步骤
- 确认底层模型、API供应方、微调方式、知识库和安全策略的责任边界。
- 整理架构图与合同责任,判断自身是能力提供方、应用运营方还是两种角色兼具。
- 按属地要求办理备案或登记,并同步设计产品端公示位置。
常见问题
用了已备案模型就不需要任何手续吗?
不能这样理解。调用已备案模型的应用或功能仍可能需要登记,并承担产品运营和信息公示等义务。
RAG知识库会改变判断吗?
可能影响产品事实和风险控制说明,但是否改变申报路径要结合模型调用、功能实现和属地口径判断。
官方依据与查询入口
本文由森辰智算编辑团队于2026-04-16整理,内容用于一般信息参考,不替代主管部门意见或针对具体项目的专业判断。